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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越来越多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成立投资基金?

更新时间:2019-06-06 阅读:
国外基金亦称“外国境外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注册地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的优点是,当投资者所在国出现政治或经济政策的变化时,投资者的资金不会被冻结。其资金主要投资于,以境外投资者名义注册的证券。可享有作为豁免公司或企业的免税待遇,国外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无法律限制,存在更大的操作空间,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设计投资组合策略。以开曼群岛为例,开曼拥有大量的国外投资基金(即对冲基金)。在开曼注册公司类型中,有限合伙制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最为流行,美国80%以上的私募股权基金都采取了这种形式在开曼群岛注册。目前,开曼群岛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基金中心之一,全球新成立的国外基金中55%以开曼群岛为基地,几乎每天都有新基金成立,而群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灵活的法律框架为基金结构和投资战略的多样化提供了可能性。



开曼成立基金的优势如下:
1)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
2)没有附加条例限制贸易发展。没有外汇管制,资金可灵活调动。
3)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不对外公开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受益人和授权人的资料,受《保密关系维护法》管辖。因此任何人如果披露该信息或试图获取该信息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该信息,将触犯刑律。
4)可以在香港申请上市公司。

在开曼设立投资基金,需遵循开曼群岛有关投资基金的主要法例《共同基金法》。
通常,在开曼设立的对冲基金(开放式基金)采用豁免型公司的形式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封闭式基金)采用豁免型有限合伙制的形式设立。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以及涉及的投资人数量不同,会直接关系到设立的基金是否落入开曼群岛的《共同基金法》的监管范围。

根据开曼群岛《共同基金法》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及不超过15名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无需向开曼金融管理局进行基金备案申请。因此,有关基金的成立和备案所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根据基金设立的规模大小以及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有效性不同,基金成立所需的时间也不同。最短可做到2-3个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