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开曼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注意:澳大利亚转移利润至海外分支将被征税

更新时间:2016-12-05 阅读:
近日,澳大利亚政府公布转移利润税(Diverted Profits Tax-DPT)的立法草案。
 
澳大利亚政府最初是在2016-2017财政预算案中提出这一政策。如果该草案通过的话,跨国公司“人为刻意”从澳大利亚转移出去的利润将被征收40%的税收性处罚。全球年收入在10亿澳元以上,且转移利润至海外分支的业务行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将被征收转移利润税:
 
·企业交易的结果导致企业在海外的税负增长,少于企业相应在澳大利亚减少税负的80%
·转移利润的业务缺乏足够经济实质
·业务发生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获得税收优惠
 
如果税务局裁定企业适用转移利润税的征收条件,税务专员会为纳税人出具DPT征税估价。估价一经出具,纳税人将有21天时间缴纳估价规定金额的转移利润税。纳税人可在审核期内(通常是DPT估价通知发布后的十二月)向税务专员提供更多信息,说明估价应调低的原因。如果审核期结束时,纳税人还对DPT估价不满,或想修正估价,纳税人有30天的时间选择上诉至澳大利亚联邦法庭。

来源:Wolters Kluwer Global Tax Research Integ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