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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7-07-19 阅读:
开曼群岛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首选注册地之一,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开曼群岛的税制优势。开曼群岛内税种只有进口税、印花税、工商登记税、旅游者税等几个简单的税种。数十年来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直接税。

也就是说开曼群岛公司国外经营是不要交税的!但是,如果开曼群岛企业到中国投资,就有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了。即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股权转让方取得的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所得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数额,需要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什么是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
如果一项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因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被调整定性为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可以就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如果被转让境外企业股权价值来源包括中国应税财产因素和非中国应税财产因素,则需按照合理方法将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所得划分为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和归属于非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只需就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所得按照公告调整征税。

举例:
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境外企业(不属于境外注册中国居民企业)持有中国应税财产和非中国应税财产两项资产,非居民企业转让开曼企业股权所得为100,假设其中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所得对应为80,归属于非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对应为20,在这种情况下,只就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80部分适用《公告》规定征税;假设其中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所得对应为120,归属于非中国应税财产的所得对应为-20,那么即便转让开曼企业股权所得为100,仍需就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120适用《公告》规定征税。

如何判断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及安排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应整体考虑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相关的所有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几大因素,比如境外企业股权主要价值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境外企业资产是否主要由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构成,或其取得的收入是否主要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等等。